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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SCOPE & BOUNDARIES

服務範圍與界線

版本 1.0 | 生效日 2026-08-21

Odysec 是網路安全與實體安全的研究團隊。我們公開這份聲明,是為了讓委託人在接觸前就能判斷需求是否落在我們的範圍內,也讓外界清楚我們的法律地位與行為界線。


1. 法律地位

  • Odysec 是民間研究團隊,不是執法機關,不具任何調查權、搜索權或強制處分權
  • 我們不是徵信業者,不承接徵信性質的委託(詳見第 3 節)。
  • 我們的「調查」指的是技術分析與研究——分析公開資訊、鑑識受託人自有的裝置與系統、研究攻擊手法與威脅趨勢。不包含對他人的偵查行為。
  • 任何人若冒用 Odysec 名義聲稱具有執法身分或調查權限,請立即向我們檢舉。

2. 我們做什麼

2.1 自主研究(公開發表)

領域 內容
網路層 威脅情資、惡意程式分析、漏洞研究、新型攻擊手法追蹤
人身隱匿與安全 個人曝險評估方法論、數位足跡清理、資料仲介商移除、旅行與高風險情境的作業安全
融合領域 數位足跡轉為實體風險的路徑研究:追蹤器濫用與偵測、跟蹤騷擾軟體、智慧家庭裝置的實體侵入風險、OSINT 導致的住居所暴露

自主研究成果全數公開署名發表,接受外界檢驗。

2.2 受託服務(保密執行)

  • 安全評估與稽核(網路、系統、組態)
  • 個人與家庭的數位曝險評估與改善建議
  • 事件回應與數位鑑識(限委託人自有之裝置、帳號與系統
  • 受託之實體安全評估與滲透測試(須符合第 4 節條件)
  • 教育訓練與威脅意識課程

委託案件之內容與委託人身分絕對保密,詳見《研究倫理準則》第 7 節。

3. 我們不做什麼

以下項目一律拒絕,不因報酬、交情或理由而例外:

3.1 徵信性質

  • 尋人、行蹤查訪
  • 外遇蒐證、婚姻與家庭糾紛調查
  • 未經當事人同意的背景調查、身家調查
  • 債務人追蹤

3.2 針對第三人的監控

  • 協助監控配偶、伴侶、前任、子女、員工或任何第三人
  • 安裝、代裝、教學安裝監控軟體或追蹤裝置於他人裝置或財物
  • 未經同意的定位、通訊攔截、錄音錄影
  • 破解他人帳號、手機、電腦或社群帳戶

若您正在考慮監控某個人,我們不會協助,也建議您了解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與《刑法》第 315-1 條的規範。若您是擔心自己被監控的一方,這正是我們的研究領域,歡迎聯繫。

3.3 攻擊性行為與工具

  • 對第三方系統的未授權入侵、掃描或測試
  • 代客報復、癱瘓他人服務、資料刪除
  • 販售或代理漏洞、攻擊工具、監控軟體
  • 協助規避執法機關的偵查

3.4 其他

  • 冒充執法機關、公務機關或他人身分
  • 以研究名義行商業打擊或輿論操作
  • 接受任何以影響研究結論為條件的報酬
  • 要求「不得公開負面發現」的委託條件

4. 委託前的必要條件

我們在承接任何受託案件前,會確認下列事項。無法滿足者不予承接:

  1. 委託人身分與權限查核——確認委託人對受測標的具有處分權(例如:是該系統的擁有者、是該裝置的持有人本人)。
  2. 書面授權——載明範圍、時間窗、允許手法、明確禁止事項、緊急中止條件與雙方聯絡人。
  3. 實體測試的額外要求——執行人員隨身攜帶授權書正本;建立現場即時聯繫管道;必要時預先知會當地警政單位。
  4. 鑑識案件的裝置歸屬——僅受理委託人自有或依法有權處分之裝置。

我們保留在任何階段拒絕或中止委託的權利,包含事後發現委託目的與初始說明不符的情形。

5. 不屬於我們範圍時的建議管道

若您的需求落在我們的界線之外,以下管道可能適合:

需求 建議管道
詐騙受害、金流遭騙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;向警察機關報案
刑事案件(入侵、恐嚇、跟蹤騷擾) 各地警察局刑事單位;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可聲請保護令
家庭暴力、人身安全緊急危險 113 保護專線;110
尋人、民事糾紛蒐證 合法登記之徵信業者;委任律師
法律責任判斷、訴訟 執業律師;各地律師公會法律諮詢
個資外洩申訴 該機構之個資保護窗口;主管機關

我們樂於在能力範圍內提供技術性的方向建議,但不代為執行上述事項。

6. 聯繫

  • 一般聯絡:contact@odysec.org
  • 安全通報:security@odysec.org(PGP 指紋 1360 6273 6DFC 9D4B C9A1 5312 6FD4 6C88 46C0 DA1B
  • 倫理申訴:ethics@odysec.org

相關文件:《研究倫理準則》、《漏洞揭露政策》。


版本 日期 說明
1.0 2026-08-21 初版